1.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(如口、鼻等)。
2.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、红肿等情况应停药,并将局部药物洗净,必要时向医师咨询。
3.不宜用于破损皮肤。
4.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。
5.用药后应立即洗手。
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同药集团大同制药有限公司普通会员
站内搜索
|
复方苯甲酸酊
详细信息 商标名称:
1.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(如口、鼻等)。 2.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、红肿等情况应停药,并将局部药物洗净,必要时向医师咨询。 3.不宜用于破损皮肤。 4.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。 5.用药后应立即洗手。 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|